靖江对六类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实名援助,确保被援助对象年内实现比较稳定就业。
据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介绍,我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六类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分别为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各村(社区)劳动保障专干将通过走访调查,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信息,与确定援助的对象签订援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援助目标、措施、方式等,对确定援助的就业困难对象采取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就业援助,包括介绍岗位信息推荐就业、组织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后帮助就业、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等,确保实名援助对象年内实现比较稳定就业。这六类人员也可主动到所在村(社区)登记,申请就业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