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才网讯:日前,姜堰区出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加大力度帮扶再就业援助对象,鼓励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灵活就业。
该办法规定,持有2009年7月以后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经过就业困难认定、家庭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700元/月)的,从事街道、社区公益性服务,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推荐和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确认的失业人员为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据悉,社会保险补贴分为岗位和险种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补贴的办法,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