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州人才网讯: 泰州市公开招录的22名人民警察,其中泰州市公安局招录20名,职务为基层公安机关二级警员,均从事交通管理工作,要求报考者为男性,专业不限,此外,泰兴市公安局招录2名办事员,从事内部财务监管工作,要求报考者的专业为财务财会类,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为中共党员,岗位表见网页下图。
一、报名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除了要符合2013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 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二、报名时间与方法
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市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报名截止时间为28日16:00。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是3月4日9:00—16:00。考生可通过泰州市人事考试网()、泰州公安局查询职位信息和具体报考要求,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
本次招警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经过笔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后,录用人员还须参加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查询职位信息和具体报考要求,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本次招警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经过笔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后,录用人员还须参加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