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人才网欢迎您!
晚上好! | 免费注册| 繁体版|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泰兴人才网
 
   
泰兴人才网是网上的泰兴人才市场,泰兴人才网祝你工作顺利!
全力打造网上泰兴人才市场,我们的人才网是本地区专业的人才网站!
      您的位置:泰兴人才网 > 通知公告 > 关于调整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9 浏览次数:5538 来源:泰兴人才网  我来说两句(0)

泰人社〔2015〕13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2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我市执行省确定的二类地区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460元调整至16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5元调整至14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上述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上述最低工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

 

抄送: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

 

【字体: 】【加入收藏夹
网友评论
已有0条评论
用户名:  
密  码:  
通知公告

泰兴人才网泰兴人才市场是泰兴地区最专业的人才网 泰兴人才招聘网真诚为您服务!
服务电话:0523-82208186   18115951945  传真:0523-82208186 招聘咨询   服务QQ群:68629719
©2019泰兴人才网所有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苏ICP备050798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