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实人社平台服务队伍,进一步做好人社信息一体化建设和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根据《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 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10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计划2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精神,符合其中一条皆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
2.由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持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3.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家庭子女;
4.登记失业人员年满40周岁至45周岁之间的女性。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拥有本市户籍,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及同等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2021年6月21日—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管中心综合科(市楚水路43号,电话0523-83242045)。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由市总工会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全体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人社业务政策等知识。笔试试题全部从《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笔试题库》(附件)中抽取。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如果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三)聘用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果笔试人数少于岗位数,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招聘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人社局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另加1000元岗位考核奖,随工资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预约报名电话:0523-83242045(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综合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六、附件: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