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健康,热爱儿童特殊教育事业,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明确的从事康复教育事业的择业目标,有较强的上进心及渴望学习的强烈愿望;
2、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育、音乐教育、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熟悉儿童生活习性,了解儿童心理;
3、具有一定的文艺表演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亲和力强;有团体合作精神,有耐心,爱心,有奉献精神;
5、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6、试用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试用期薪水为1100-1300元;
7、试用合格留任,签定聘用合同,缴纳5项社会保险;
8、合同员工工资=基础工资+技能工资+全勤补贴+工龄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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