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关于2020年博士后人员、项目奖补情况的公示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0-11-30 浏览

根据《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18〕367号)中对博士后人员、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等进行资助奖补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博士后相关政策的兑现落实工作。经审核,拟对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的博士后人员及项目进行奖补(名单见附件)。现将奖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如有异议,请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523-86886311。


2020年博士后人员、项目奖补汇总表

单位: 万元

市区

申报单位

博士后人员

进站时间

申报类别

申请金额

市级奖补金额

个人

合计

单位

合计

各区

合计

各区

配套

 

海陵区

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德华

2019.08

生活补贴

5

2.5

2.5

2.5

2.5

2.5

 

高港区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晓弟

2020.2

招收资助

10

5

6.875

23.165

23.165

23.165

 

生活补贴

3.75

1.875

 

张 静

2019.05

生活补贴

5

2.5

6.5

 

成果奖励

8

4

 

李 伟

2019.12

招收资助

10

5

7.29

 

生活补贴

4.58

2.29

 

侯云雷

2019.09

生活补贴

5

2.5

2.5

 

姜堰区

江苏苏中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 建

2019.01

生活补贴

5

2.5

2.5

2.5

8.5

8.5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泽祥

2019.06

生活补贴

5

2.5

2.5

2.5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 洁

2019.08

生活补贴

5

2.5

3.5

3.5

 

科研项目配套

2

1

 

医药高新区

泰州市新药创制服务中心

崔国策

2020.05

招收资助

10

5

5.835

5.835

5.835

5.835

 

生活补贴

1.67

0.835

 

市直

泰州市人民医院

陈德虎

2018.12

生活补贴

5

2.5

2.5

2.5

2.5


 

市财政奖补总计:肆拾贰万伍千元(42.5万 )

 

注:涉及市辖区的奖补经费,由市、区人才发展资金各承担50%。市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奖补经费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全额承担,其他单位的奖补经费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50%。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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