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出证明,公积金照样可提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11-11 浏览

    《泰州市特殊情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出台,单位不出证明,公积金照样可提。

【情形类别】
单位无法出具,或拒绝出具证明

    半年前,市民李先生由于种种原因与单位闹翻了。离职前,他要求单位帮忙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但遭到拒绝。眼下,他正打算在市区购置一套房产,不知道没有单位开具的这份证明,先前缴纳的公积金是否就“泡汤”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顾育放告诉记者,对照新出台的《泰州市特殊情形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类似于李先生的这种情况,可以凭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

    同时,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如果遇到单位注销、吊销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时,也可向中心申请提取。

【申请流程】
申请通过后,手续当天就能办结

    在申请时,李先生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顾育放说,李先生除了提供符合提取条件的凭证外,如果李先生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只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如果遇到账户信息不完整或者信息有误时,还需提供李先生在该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劳动合同、再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在单位缴存养老保险的证明、退休证中的任意一项。“一般申请通过后,整个手续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单位注销、吊销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情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于2009年12月31日出台过相关实施办法。与当时出台的实施办法相比,新规定更便于市民办理提取手续。

    顾育放说,以前,职工必须先到工商部门开具单位注销、吊销等证明材料。如今,这套流程全部由中心工作人员与工商部门对接,免去了职工的来回奔波之苦,也节省了查询档案的费用支出。一般而言,只要职工申请成功,整个手续当天即可办理完毕。

    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余位职工因单位注销、吊销等原因无法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提取了住房公积金。(泰州晚报记者 蔡蓉 通讯员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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