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将出新规 用人单位阻挠工会监督最高罚2万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26日从江苏省人大、省总工会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明确纳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范围的12种情况:平等就业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工资报酬分配、支付和福利待遇落实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情况;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及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对用人单位拒绝或阻挠工会监督的,将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石小磊)
下一条:
我国拟增人才签证引海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