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生创业有奖励性补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0-09-15 浏览 下载WORD

    昨天,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等人士与大学生在网上围绕“毕业生就业创业”进行了交流。

  吴可立在昨天的交流中提醒广大毕业生,凡是就业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6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各地确定标准执行。

  同时,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不受出资数额限制;对共同出资开办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科技型、环保节能型有限责任公司,首期出资额达到3万元即可登记;投资设立其他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资金,首期注入资本放宽到注册资本总额的20%。

  在毕业2年以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就业困难对象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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