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属事业单位新进员工须公开招聘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0-11-09 浏览 下载WORD

  记者昨从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涉及我省4万多家事业单位的改革进入重要阶段,省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将实施公开招聘,年内省属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岗位设置,60%的市、县属事业单位年内完成岗位设置。

  今年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全面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前不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从2011年1月1日起,省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考核、工资审核以及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等相关人事管理工作,原则上都要以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岗位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相关人事工作业务。

  据介绍,我省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6年来,已有超过20万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此次会议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因此,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信息,比如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时间等,除了要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外,也可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其他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考单位须及时公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等环节的进展情况,明确和细化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内部招聘”、人情招聘、内定名单、设置歧视性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拟聘人员须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等同于“凡进必考”。事业单位与机关不同,工作领域广泛、种类繁多,专业性、行业性特点显著,岗位和人员需求的多样性突出。考试是公开招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公开评审、答辩等直接考核的办法也许更恰当。考试也不拘泥于笔试一种方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说课、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而不顾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不顾不同类型专业岗位需求,搞“一刀切”式的所谓“公共科目”笔试的办法不可取。教学、医疗、科研、工程等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统一进行所谓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不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特征和要求,也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和成长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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