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八项举措”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3-09-11 浏览

  泰州人才网讯:泰州市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百日行动”,推出“八项举措”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网络、橱窗、电视、短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宣传解读国家、省和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社区、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高校毕业生。
  组织专场招聘。通过现场招聘和网络招聘方式定期为高校毕业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同时,采取市、市区联动的方式举办专场招聘活动,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求职机会。
  强化就业见习。积极拓展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成为见习基地,指导见习基地合理开发见习岗位,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参与到见习中来,力争使每一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实现就业。
  抓好实名登记。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了解未就业毕业生的现状以及就业意愿,抓好实名制登记调查工作。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摸清基本情况和就业服务需求,制发就业失业登记新泰州人才网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和服务。
  支持自主创业。组织有创业愿望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实训或演练,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开展技能培训。制定专门技能培训计划,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培训项目,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上岗培训或创业培训,确保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0%。
  落实困难帮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在实名制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充分摸底调查,分解落实帮扶责任,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安置就业率达100%。
  优化就业服务。免费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落户办法,允许包括专科生在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就(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


分享到: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