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4-04-02 浏览

  为积极贯彻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全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引导和激励一线技术骨干敬业爱岗提升素质,充分发挥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平台人才评价服务效能,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师队伍建设持续满足行业规模发展的需要。依据《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和有关政策要求,现将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 . 申报范围和专业
(一)申报对象的范围
申报对象为我市建工系统范围内从事工程项目施工和企业科技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正式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包括:①建筑施工(含装饰装璜、建筑智能化等);②机电安装;③市政道桥;④建筑科技管理。
二 . 学历和职龄要求
申报对象应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基本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本专业亦非相近专业的中专毕业生(含职高、高中以上学历)人员,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且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大专专业证书(或取得市建工局举办的建筑工程师专业理论进修班培训合格证书)。企业中的上述四类对象,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取得助理工程师的,由本人申请,单位证明,行业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核实后,可按程序直接申报工程师。
三.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经历)要求
(一)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璜、建筑智能化),机电安装、市政道桥等方面的技术人员须具备中岗及以上技术骨干人员身份(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参与下述数量与规模工程的技术运用实践经历之一:
1项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或1项300万元以上技术含量较复杂的工程(须提供相关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证明文件)。
(二)从事建筑科技管理人员(指从事建筑行业管理或中介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如质量安全监督、建筑经济、工程造价、混凝土试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须具备以下经历条件之一(须提供工程实例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1. 在下述数量与规模的工程中承担质量与安全监督、预决算、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技术业务工作或业务管理工作。
3项2500m2以上框架结构工程,或3项3000 m2以上砖混结构工程,或50 m以上构筑物工程,或3项50万元以上的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燃气工程、防腐洁净工程,或2项120万元以上道路桥梁、采暖与卫生、通风与空调、构配件生产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或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配比报告3份以上。
2. 参加过市级工程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1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3. 参加市域统一、行业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
此外,在施工资质为三级的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从事技术管理的人员,应提供近4年负责施工的两项代表工程(须提供项目合同、验收证明和项目任职文件等材料)。
四. 业绩成果要求
(一)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提供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解决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技术管理中相当复杂的技术问题1项以上,并经市(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三)主持完成中型项目1项以上或所参与完成的项目质量被评为市级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骨干(须提供工程案例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1项以上,经市(区)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专业技术岗位成绩显著,近三年受到市(区)级管理部门一次以上表彰(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服务于三级资质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从事技术管理的人员,近3年受公司住址所在地乡(镇)政府表彰一次以上可作为业绩条件申报。
五.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出版过专著或译著。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学会论文评比中被评为“优秀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中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文或报告2篇以上。
六.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过3个以上科目,Intelnet,Windowsxp必须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毕业。
(三)参加全国软件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四)为加强建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企业资质就位与提升,对1968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在施工一线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其信息化素质考核的成绩不作合格要求,取得的有效成绩作为参评条件。
七. 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对象近两年的年度考核须达到合格(称职)等次,或企业(单位)考察后认定其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较好。
所有申报人员均必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即近五年期间须达到年平均40学时以上,包括系统(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修科目的学习和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须取得四门合格证)。
除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者外,其他对象须在今年评审会议召开前,参加市建工局举办的建筑工程师专业理论进修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八. 破格申报评审的有关要求
(一)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 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高中(职高)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3年以上。
3. 本专业大专毕业工作满7年,本专业本科毕业工作满4年。
凡破格申报者,除符合本文第三、四、五、六、七条规定和要求外,任现职以来必须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无克扣工人工资和违背诚信的行为,单位必须提供任职以来的综合考评鉴定。
(二)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本文第三、四、五、六、七、八(一)条规定的条件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获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新型实用专利(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获县级以上表彰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劳动模范(或相当的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2013年底前已取得国家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咨询工程师等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参加一项以上省级“工法”的主要完成人(须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文件)。
此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或2项以上市优工程的建设的人员亦可上报。
九. 申报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二)《泰州市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七份(本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栏均盖单位红印)。
(三)《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2002年后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打印件;所有中专学历,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或成绩单。
(五)现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年度考核表或综合考评鉴定。
(七)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要求是打印件,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八)继续教育证书、业务进修的各类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有持证上岗要求的关键技术管理岗位人员须提供上岗证书复印件。供职于三级资质企业(劳务资质企业)的单位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论文、专题技术总结报告等两篇(正式发表的要附期刊,装订只须封面、目录、前言、编写章节的全文;获奖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十一)担任现职务期间的“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和“工作业绩和成果条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骏工验收单及成果鉴定证书)。
(十二)破格申报对象“破格评审条件”证明材料。
(十三)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背面写明姓名、单位、出生年月、并粘贴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的右上角)。
上述报送材料除(一)、(二)、(十三)项不要求装订,其余材料均按上述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合订为一本),并加设封面。封面仅打印“工程师报评材料,申报人姓名:×××,申报人单位:×××”的标识。合订本“首页”为材料目录,附页码索引,合订本内里每面材料须编注对应页码。
申报材料书写应清晰、工整,材料装订要规范,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申报材料一人一袋,须使用专用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上写明单位及申报人姓名,申报评审学科。
对反映申报人“工作能力(经历)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的证明材料,请按相应要求提供。若申报人不具备本文规定的经历和业绩条件,但申报人(包括行业商品砼生产企业、砼构配件生产企业内专业技术人员)认为具备其它比较特别的经历和业绩条件,也可整理上报,以供评委会讨论认定。上报的代表工程和业绩成果须是近四年内完成或取得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申报人的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由各市(区)建管局职称工作科室专人负责收集送验,并履行必要的交接手续避免造成遗失。
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专人核实,并经同级职称工作职能部门确认。审核人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材料不予收理。
在反映申报者个人学历、资历、能力和业绩及相关技术论文等申报要素材料中,若存在失实现象,将给予延迟三年以上申报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 报送要求、时间及费用
申报人员需先登入泰州职称网进行网上申报,开通时间:4月8日至6月30日。在申报系统中录入个人资料,再于7月1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单位对申报人员,须广泛征求群众意思,组织民意测验,实事求是写出推荐意见,并将民意测验和公示情况填入简介表,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经市(区)建筑主管部门和市(区)人社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并由市(区)人社局(职称办)统一开具委托书,各市(区)建管局负责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建工局职称办。
市建工局直属单位及系统外有关单位人员或社会个人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市建工局职称办。
根据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规定,报送材料时,申报工程师对象交评审费200元。申报者提供未正式刊出或未经市级以上专业学会交流获奖的论文需提交市建工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鉴定(论文鉴定费100元)。
请各市(区)建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此通知传达到本系统各单位和系统外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抓紧整理评审材料,各市区在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前应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评估,仔细审核申报对象的各项条件要素是否俱备。并做到如期上报,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市建工局职称办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68号602室。联系人:伏健,咨询联系电话:86397026。
本通知、附件及有关规模工程标准说明登录“泰州市建工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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