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学院 2019 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9-06-25 浏览

说明: 1.待遇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参照上述标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 中约定。

 2.特殊补贴的标准为:

 ①博士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中科院、社科院、985、211、“双一 流”、泰晤士报世界排名前 200 强高校)或毕业学科是“双一流建设学科”、ESI、 QS 学科排名世界前 100 名;

 ②五年内具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经历,且在本学科领域 SCI 期刊发表 论文 2 篇,或 SSCI 期刊发表论文 2 篇,或 CSSCI 期刊发表论文 3 篇; 

③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且已出站的。 满足以上每项补贴 10 万元,可累加。

3.购房补贴在人事档案进校后一次性支付。服务期不少于 8 年,首聘期 3 年,首聘期满后按岗付薪。 

4.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 科研团队等待遇面议。

 5.家属工作安排事宜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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