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泰州市“双创计划”的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0-03-27 浏览

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日,泰州市人才办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泰州市“双创计划”的通知》(泰人才办〔2020〕4号),全面启动2020年市“双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文件精神,今年市“双创计划”的申报评审由各市(区)组织实施,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条件

主要包括创业人才、企业创新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青年专项四个类别(优先支持:省外人才、创业人才、全职创新人才、高薪聘用人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组织动员。相关部门、镇街园区结合近三年掌握的产学研合作、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等情况,深入相关企业,对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力争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区科技局侧重创新人才(团队)、区人社局侧重创业人才(团队)、团区委侧重青年专项项目源的排查、动员和组织申报。

2.企业申报。企业与人才共同准备项目申报书(附件2)、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见附件3),提供所有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4),并签署《项目真实性双向承诺书》(附件5)。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签字盖章后装订一式三份交镇街园区。

3.材料报送。各镇街园区核查申报企业、人才及项目的真实性,在《项目真实性双向承诺书》上签字盖章,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6)分别交区科技局(类别:企业创新人才、创新团队,联系人:黄中琦;联系电话:88117977,地址:区科技局205室)、区人社局(类别:创业人才、创业团队,联系人:王念,联系电话:88869599,地址:区人社局504办公室)和团区委(类别:青年专项,联系人:邱婷,联系电话:88869922,地址:区政府大楼1509室)。

4.资格初审。区科技局、人社局、团区委分别对申报材料中引进人才的个人资料、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合作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发现企业或人才不符合条件、项目真实性存在问题的,取消评审资格。6月1日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项目申报材料交区人才办(联系人:孙浩,联系电话:88869159,地址:区行政大楼1108室)。

5.材料复审。区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人社局、团区委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项目进行材料复审、量化积分,根据复审情况确定进入综合评审人选。

6.综合评审。区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人社局、团区委、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后根据市人才办分配名额(19名),按照重点推荐数、优先推荐数、一般推荐数1:2:7的比例,择优提出拟资助人选,报市人才办。

(1)原件审核:主要审核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派出单位人事部门证明等申报材料原件;

(2)集中答辩:企业和人才共同准备PPT并参加答辩,对人才、企业及项目等情况进行介绍,回答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相关问题;

(3)实地察看:区人才办会同区科技局、人社局、团区委、财政局及评审专家组到部分企业实地察看项目,与企业负责人和人才座谈交流。

7.公示确认。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对拟资助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确认。

8.资金拨付。与企业及人才签订项目资助协议,区人才办会同区财政局根据协议拨付资助资金。

三、政策支持

1.根据推荐等次,创业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经费资助;企业创新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经费资助;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经费资助;青年专项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经费资助。资助资金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2.对入选市“双创计划”的人才(团队),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择优推荐进入省“333工程”和市“311工程”;优先支持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申报省、市各类科技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推荐融资项目。

3.按照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就医、子女入学、住房等服务举措。

4.从项目申报次月至项目立项当月,按企业为引进人才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给予全额补贴;进入答辩但未获立项的,给予企业每项5000元资料费补贴。

5.在外高层次人才返乡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入选市“双创计划”创业类项目的,每年给予企业入库税收地方留成部分0.5%的奖励,奖励期限3年,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园区要高度重视市“双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广大企业通过“双创计划”申报,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2.认真把关。区科技局、人社局、团区委、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把好人才项目的质量关,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3.严格考核。各镇街园区要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任务。申报情况将纳入年度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并作为一把手述职评议的必述内容。

 附件:

1.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申报书

3.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

4.材料清单

5.项目真实性双向承诺书

6.申报情况汇总表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泰州市姜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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