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沈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0-06-18 浏览 下载WORD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会计及驾驶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会计3名,驾驶员1名,相关要求详见《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01、02岗驻村会计的具体工作岗位由沈高镇调配安排。

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名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招聘相关要求 备注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说明
1 沈高镇人民政府 01 驻村会计 从事村级财务相关工作 2 1:3 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财会专业
2 沈高镇人民政府 02 驻村会计 从事村级财务相关工作 1 1:3 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3 沈高镇人民政府 03 驾驶员 驾驶公务用车 1 1:3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取得C1以上驾驶资格证2年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分工;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6月30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01、02岗驻村会计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单位证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前出生);

3.报考01、02岗驻村会计的需具有沈高镇户籍;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学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0年6月28日至6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为: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2楼人事科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社会人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用人单位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的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如因疫情原因导致证书取得时间推迟的,可以顺延;

(5)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沈高镇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4)报名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明减免考试费用。

    (5)报名人员请自觉佩戴口罩,出示“祥泰码”,接受体温检测。

  4.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03岗驾驶员仅需参加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以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成绩在姜堰人才网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03岗驾驶员只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在姜堰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人才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沈高镇党委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姜堰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沈高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12230

监督电话:0523-80512237

招聘信息公布网址:姜堰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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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沈高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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