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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最低工资标准又开始涨了 

发布时间:2019-10-06 浏览次数:2702 来源:泰兴人才网  我来说两句(0)

好消息!8月起我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了!一起来看看最新标准是多少!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增加130元,增长6.88%;
二类地区1830元,增加110元,增长6.4%;
三类地区1620元,增加100元,增长6.58%。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8.5元,增加1.5元,增长8.82%;

二类地区16.5元,增加1元,增长6.45%;

三类地区14.5元,增加1元,增长7.41%。
据了解,目前,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执行一类地区标准。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执行二类地区标准。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①加班加点的工资;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④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不包括内容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提醒大家: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规定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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