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招笔试第一被取消面试资格 家属质疑录取年龄标准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6-02 浏览 下载WORD

    近日有网帖爆料称,生于1985年6月的泰州人小刘今年3月份参加了泰州市姜堰检察院法警岗位的招录考试,并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笔试,但最终却因为被认定年龄在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未能通过体能测试,被取消了面试资格。小刘的母亲发帖称,小刘的年龄符合体能测试的合格标准,相关部门这样操作很不公正。对此,快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快报记者 唐奕

    泰州市委组织部回应:公务员考试年龄要精确到月份

    笔试第一名被取消面试资格

    “身份证上显示我们已经满25周岁,为什么相关部门不承认?”自称叫钱三真的发帖人在5月28日凌晨3点到上午9点在西祠胡同上连续发了11则关于公务员录取情况的投诉信息。

    网帖称,发帖人名叫钱三真,是泰州姜堰市的一个普通市民。今年,儿子小刘报名公务员考试,即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检察院法警岗位,这个岗位除了笔试和面试外,对体能测试中的立定跳远项目有条件限制,具体为25周岁以上2米合格,25周岁以下2.2米合格。为此,钱三真在检察院报名时咨询了报名处工作人员,在确认了1985年出生的小刘属于25周岁以上的情况下报考了该岗位。小刘笔试164.7分,位列第一,极有希望参加面试。5月26日上午,小刘在泰州省泰中参加了体能测试,第一项立定跳远小刘测出了2.1米的成绩。一名考官当场表示,生于1985年的小刘应该按照“25周岁以下”来计算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并当场终止了他的测试。

    据网帖透露同时遭遇这个情况的还有笔试排名第二的考生吴某。

    5月27号晚上,小刘和吴某等到了泰州市委组织部的通知,两位考生在25周岁以下,立定跳远应按25周岁以下即必须跳2.2米才合格。据此,两名考生体能测试不合格,被取消了面试资格。

    “我儿子在是1985年6月出生的,怎么可能在25周岁以下?”钱三真发帖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质疑。

    钱三真称,儿子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1985年6月,以此推理,2010年6月,儿子就已经年满25周岁。同年7月,儿子就已经超过了25周岁。泰州市组织部以儿子小刘在25周岁以下为判断标准是不公正的。更何况,在报名考试前,她就咨询过报名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自己证实了儿子小刘是属于25周岁以上才报名的。

    在网帖中,钱三真透露,在26日考试结束后,儿子小刘在第一时间咨询了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让儿子等待电话,做好准备下午重新测试。但当日,儿子却没有等来重新测试的电话通知,第二天反而传来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的消息。蹊跷的是,钱三真称,她儿子在相关办公室咨询时,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笔试第四名也是唯一通过体能测试的某同学不同意重新测试,她怀疑这件事与取消重新测试一事有关,其中存在猫腻。

    家属质疑

    85年6月出生为何会在25周岁以下?

    按照简章要求,年龄要精确到月份

    泰州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处长尹友平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尹友平称,此次泰州市姜堰检察院法警岗位一共录取2人,按照规定应该择优选出6名考生进入面试,但事实上笔试达到最低标准的考生只有4名,其中就包括小刘和小吴。但是按照江苏省公安厅的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体能测试,目前仅有1名考生符合面试资格,其余三人都属于体能测试不合格。如果这名考生被录取后,泰州姜堰检察院法警岗位仍有1人空缺。

    尹友平表示,公务员考试测算年龄的方式的确与传统意义上人们了解的年龄算法有所不同,并不仅仅精确到年,而是精确到出生月份。按照泰州市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所以25周岁以上是1985年3月10日以前出生的考生,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是指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小刘和另一名考生吴某的出生日期都在3月10日以后,所以被判定为25周岁以下。

    “我们操作相关程序十分谨慎,这个结果也是我们向省委组织部汇报后得出的结论。”尹友平介绍说,家长来反映情况的当日,他们第一时间就此事向江苏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汇报,但得到的结论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随后,为了谨慎起见,江苏省委组织部又就此事和江苏省人事厅、江苏省公安厅进行了协商。昨日下午三点,他们接到最后通知称,按照规定,小刘和另一名考生不符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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