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生活中,与咱老百姓接触最多的人是谁?当然是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他们是“小巷总理”,也是和谐社区的“工程师”。为更好地推进社区服务,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市政府近日下发《泰州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7月1日起施行。
【入职条件】
新聘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
如何成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处孙润海处长告诉记者,根据《暂行办法》,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入。招考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过程向全社会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称的报考者可以放宽到40岁。孙润海介绍,和教师职称一样,社会工作师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高级工作师相当于大学教授,级别很高,数量也很少。今后,每个社区将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社会工作者,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职称,并且鼓励社区工作者报考专业职称,推动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
【薪酬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享受五险
通知明确,社区工作者将实行劳动合同制,报酬实行自然增长机制,原则上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福利可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津贴以及考核奖金五部分。其中,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津贴占工资福利总额的60%,考核奖金占40%,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除了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鼓励机关在职党员干部到社区任职,任职时间三年,享受到村任职干部同等待遇;鼓励热心社区工作、身体健康、退居二线的领导干部、退休的党员干部到社区任职,并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
“这些党员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强,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社会资源,如果前来任职,可以为社区更好发展贡献力量。”孙润海说。
【工作考核】
民意成为业绩考核指标
一个社区工作者业绩好不好,老百姓的口碑很重要。《暂行办法》规定,除了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组织的年度考核外,还将对社区工作者进行民意测验,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考核其德才和工作实绩。
“考核优秀的社区工作人员,可以提高政治待遇,”孙润海说,优秀社区工作者有机会被培养发展为党员,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有机会被推选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
据了解,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小巷总理”评选活动,当选者由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连续三年当选可享受市劳模待遇。特别优秀的,可选拔担任乡镇(街道)领导职务或优先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既要保障社区工作者的权益和地位,让社区工作者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也要规范管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优质的社区服务,这就是我市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发展方向。”孙润海表示。
见习记者 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