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十周年座谈会。图为座谈会现场。 本网记者 王建军摄
成功组织实施九次国家司法考试 41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本网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 张庆水)在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司法部今天在京召开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十周年座谈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吴爱英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年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和经验。她指出,建立和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党和国家着眼于提高政法队伍素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十年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面发展,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规范化管理明显加强,储备和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学教育、司法机关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允许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完善。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纳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加大了法律实务的考查力度,强化了法律职业道德内容的考查,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不断修改完善。成功组织实施了九次国家司法考试,共有41万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队伍储备了一大批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律职业人才。解决中西部法律职业人员短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有效缓解了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法律职业人员短缺问题,有力促进了中西部地区政法队伍建设。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日益规范,组织管理机构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完善。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考试模式和方法更加科学,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形成了在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统一框架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以法学教育的核心课程和司法机关的业务要求为测试基础,国家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卷,考试时间相对固定的考试模式,中国特色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完善,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考试十年来的成绩充分证明,中央关于建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决策是正确的、必要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求、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公平正义需求的法律制度。
吴爱英强调,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客观需要,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改革发展,以更好地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需要。
吴爱英在讲话中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和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部署要求,本着有利于推进政法队伍建设,有利于解决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贫困和基层地区法律人才短缺的问题,有利于改革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完善配套政策,切实抓好各项已有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效用,为国家法治建设、政法队伍建设选拔更多合格法律职业人才。
要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更加严密、更具操作性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运行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规范化运行质量和水平。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试卷管理、考生管理、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场管理、考试信息管理,维护良好的考试工作秩序。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切实加强命题、考试、评卷等重点环节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命题人员、监考人员、评卷人员等关键岗位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不泄密、不失密。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公平公正。
要不断提高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水平。始终坚持从严治考,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制定完善考试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标准,完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方式。加快国家司法考试题库建设进度,提高命题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考试工作信息化水平。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国家司法考试保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政策措施,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司法考试工作水平。
吴爱英在讲话中还对做好第十次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她强调,现在离举行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只有两个多月时间,组织实施任务十分繁重,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完善组织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组织实施各环节的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确保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会上,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市司法局、河北省司法厅、辽宁省司法厅、上海市司法局、江苏省司法厅、河南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的负责同志和法学专家学者代表作了发言。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鲍绍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张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中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布顿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杨肇季出席会议。
中央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法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保密局、国家法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司法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解放军总政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司考制度10年日臻成熟41万人取资格 司考工作网络初成
本网记者赵阳周斌
从必须是往届生报名到应届生也可以报名;从大陆居民才能报名到港澳台居民也能参考……10年来,国家司法考试政策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的需要而不断调整,更多的人因此受益。截至目前,司法考试已进行9次,报名达274万人次,有41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6月28日上午,纪念国家司法考试制度10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来自全国人大、中央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司法行政系统及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议往事,共享经验,共谋发展。
组织管理日益规范
6月5日,是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的第一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三年级学生王宏伟坐在宿舍里登录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后,按照网页的提示,一步步填写好个人信息。
当页面上出现“网上报名成功”字样时,他只用了短短几分钟。
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始于2003年,随着信息技术在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中的应用,如今已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考务管理、网上答案异议、网上评卷,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推进了考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国家司法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日益规范,绝不仅仅反映在网上报名一点上。
据了解,自司法部设立国家司法考试司和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以来,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司法厅(局)设置了国家司法考试处或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约100个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国家司法考试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网络。
司法部考试司有关负责人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为了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司法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程和操作规范。
“从报名管理、考务组织、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命题要求、评卷规则、违纪处理,到考试监察、安全保密、资格证书管理等各个工作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了国家司法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这位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司法考试工作得到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公安、组织人事、教育、保密、信息产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先后成立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及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成立了由有关院校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成的命题委员会和评卷专家组,成立了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等工作协调机构,这为顺利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0年来,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这位负责人表示。
不断输送专业人才
据了解,10年来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41万余人中,很大一部分进入了法检系统。
“我是带着感恩之心来到这里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布顿珠在今天的座谈会上说,推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10年,是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司法队伍建设倾斜支持力度最大的10年,是司法保障最为有力、依法治藏进程推进最快的10年,是西藏法官队伍发展进步最快、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10年。
“通过全力推进落实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使一大批各族司法工作者真正规范地走上了审判工作岗位。目前,全区法院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2003年增加了一倍多,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履行职能的法官断层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罗布顿珠表示。
西藏法院2010年各类案件结案率达到94.6%,其中调解结案率达74.7%,涉诉信访同比下降9%。在罗布顿珠看来,这些成绩与推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息息相关。
与罗布顿珠有同样心情的还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杨肇季。
杨肇季说,新疆检察机关把司法考试工作作为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谋划推进,绝大多数检察院甚至将司法考试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
“10年来,全疆检察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检察人员较2002年上升了25.95%,一大批在职检察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被任命为检察官,新疆检察官、特别是少数民族检察官短缺问题已经有效缓解,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杨肇季表示。
推进中国法治建设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无疑是近年来中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
“司法考试制度具有确保社会公正和科学选材两个制度功能。其中,甄别优秀法律人才的科学选材功能是核心所在。”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杜志淳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加强和经济交往的频繁,司法裁决逐渐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重要路径,法律职业队伍的构成和素质将直接影响或决定着法律实施的效果。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法律知识水准、共同法律素质、共同法律信仰的职业队伍,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和统一适用。
不仅如此,杜志淳把国家司法考试更看作是一场大规模的普法活动。
“每年报考人数都在增加,作为一项极具特色的学法普法的生动实践,司法考试把学习和运用法律的热情顺畅地传递到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家和民族的法律素养。”杜志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