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闽)《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昨天正式发布,14条细则对居住证发放的范围条件、申领程序、主要待遇和部门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与其他省份类似制度相比,对申领者学位、业绩等硬件要求较高,以及居住证兼有身份证件与享受便利服务、优惠政策的功能。
高层次人士至少是博士
《暂行规定》明确,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每年在江苏工作不少于半年是申领者的必备要件。可选择的领域分别为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知名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人才。此外,经认定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江苏急需紧缺的其他创新创业人才,可不受学历和在江苏工作时间的限制。获得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资助的人才可按程序直接领取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期满可续办。
上海的境外人员居住证对申领人员的要求是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留学人员和专业人才,相比之下,“江苏定义”的门槛高出不少。省人社厅厅长谭颖表示,制定《暂行办法》的目标是“博采众长、国内领先”,掌握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英才,以及具有前沿领域国际管理领导经验的优才,是江苏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的紧迫需求。
10月底就可申领居住证
据悉,目前省人社厅正在牵头研究制定《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居住证发放系统将在10月底研发完成,届时就可申领。“居住证制度填补了江苏吸引海外高端人才专项政策的空白。”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过利平介绍,在“双创”计划、“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重点工程的带动下,目前省、市、县三级共制定了60多个人才引进项目,已吸引5万多名海外人才在江苏落户或服务。“十二五”期间,在省级层面将建成200个创新团队、引进2000名高端人才,全省的规模会更大。
享受14项便利服务和待遇
“江苏的持证者还可凭证享受到与国内人才同等的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据省人社厅副厅长周广侠介绍。《暂行办法》第10条罗列了14项具体待遇,分为市民待遇、便利服务、优惠政策三个层次,基本涵盖了工作、生活各领域。
在生活保障方面,持证人可为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申领居住证副证或护照,办理医疗、养老等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申请车辆驾驶证、行驶证,办理住宿登记,与本省本地居民相同。子女如有中国国籍,参加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国内工作1年及以上的,其科研、教学物品可免税验放,还可征税运进一辆自用机动车。
在就业创业方面,持证人可受聘担任企业、科研院校、金融机构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以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由事业单位聘用且有中国国籍的,可以不受进人计划限制,获得编制保障;可以申请参加各种学术组织、各类政府奖励申报和评选以及本省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的考试、评定与注册。此外,居住证还可作为投资身份证明直接申办营业执照。
在融资税收方面,持证人可以合法办理购付汇手续,依托所在单位申报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和产业化项目。依法缴纳个税的,依所做贡献予以奖励,奖励总额上限达到30万元,持证人可用来购房购车、创办企业、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