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2名社区委派会计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21-03-31 浏览 下载WORD

因工作需要,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岗位:社区委派会计2名

招聘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业务和村级“三资”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4.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会计工作经历或持有会计证优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加分:

①中共党员加1分;②本科学历加1分;③研究生加5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姜堰就业网(点击浏览">点击浏览)、姜堰人才网点击浏览)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填表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⑤其他需提交的证件。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按简章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4月2日

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三楼308室(姜堰区上海路9号)。

3、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考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① 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②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优先加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认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性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待遇保障

1.被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

2.聘用后,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励待遇按照区《关于规范区镇机关事业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的指导意见》(泰姜办[2019]107号)文件标准进行核算,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①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②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③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梁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8241919

联系人:李女士

点击下载:附件:《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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