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2年自考成绩证明办理须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2-03-29 浏览 下载WORD

  新泰州人才网讯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具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工作由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四全天。

  1、出国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出具自学考试中、外文成绩证明的,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凭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考务科办理。出国成绩证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见附件),省考委署印(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公室审核并加盖省自考委章),主考学校副署校印。一个考生最多一式三份,若考生要求三份以上,则由考生自行复印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2、成绩证明

  考生因工作、就业等原因,需要出具自学考试已合格课程的成绩证明(见附件),可凭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或毕业证书,直接到自考处考务科办理,经办人出具成绩证明后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3、毕业成绩证明

  自学考试毕业生不慎遗失、损坏毕业生登记表,可凭本人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直接到自考处考务科办理毕业成绩证明(见附件)。经办人出具成绩证明后加盖省教育考试院成绩证明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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