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为大学生实习护航 无偿使用实习生行不通了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2-05-17 浏览 下载WORD

  昨日,进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程序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改草案)》,对全日制学生实习问题做的诸多规范颇为引人关注。

  新规内容:

  规范实习用工管理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改草案)》从规范实习用工管理、引导正常实习需要的角度,对学生实习从劳动条件、劳动环境、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范。

  不仅如此,对于实习的安排,条例修改草案中也规定,学校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而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总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日顶岗实习超过八小时。

  企业应当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及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学生的劳动报酬。

  为了维护大学生实习利益,条例中也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安排学生每日顶岗实习超过八小时或者克扣、拖欠顶岗实习学生劳动报酬的将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新规用意:保障实习生权益

  谈起新规的用意,江苏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厅长谭颖颇为感慨。

  她说,近年来,用人单位使用实习生呈持续增长之势,国家先前只是规定实习学生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但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如何保护,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部分企业打着实习的旗号,借机大量使用学生顶岗劳动。

  比如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导致实习学生工时长,加班多,报酬低,特别是在发生人身伤害后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严重损害了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也与学生实习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作者:黄蕾 施莉蒙

下载 江苏新规为大学生实习护航 无偿使用实习生行不通了.doc

分享到: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