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震局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2-06-26 浏览 下载WORD

  江苏省地震局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决定开展201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


  2.热爱防震减灾事业,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备所申报岗位需要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单位

招聘

岗位

学历

学位

学科专业

类别

人数

备注

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地震预报

(流体分析)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水文地质

1

应届

地震预报

(电磁分析)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固体地球物理(电磁感应或电磁勘探方向)

1

应届

省地震监测中心

地震速报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地球物理及

相关专业

1

应届

地震监测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地球物理及

相关专业

1

应届

仪器维护

研究生

硕士

计量技术及

仪器

1

应届

省地震工程

研究院

地震地质

研究生

博士

构造地质

1

应届或社会在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局宣传教育中心(应急技术保障中心)

网站维护管理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应届

应急指挥系统运行维护

本科

应急管理

1

应届

局机关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

研究生

硕士

行政管理

1

应届

局财务室

财务管理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会计或

财务管理

1

社会在职(高级会计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南京台

地震监测

研究生

硕士

地球物理及相关专业

1

应届

徐州台

地震监测

本科

测绘

1

往届

灌云台

地震监测

本科或

大专

地球物理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1

应届

连云港台

财务

大专

会计

1

应届

宿迁台

地震监测

本科或

大专

地球物理或

测绘

1

应届或往届

海安台

财务综合管理

本科

经济类

1

往届

溧阳台

地震监测

仪器维修

大专

数控技术

1

往届

射阳台

地震监测

本科或

大专

地球物理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1

应届

常熟台

地震监测

本科

地球物理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1

应届

注:以上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学历。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批(办理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2012年7月5日止;


  2.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局人事教育处索取《江苏省地震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通过江苏防震减灾网(点击浏览)下载报名登记表,填表并附1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硕士并须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面试时须提供原件)送交局人事教育处。


  我局工作人员招聘凡发现虚假证明、证书、其他申报材料的,一律清退,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局对报名人员按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资格条件审查,由局研究按每岗位1:3或1:5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对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将采取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直接体检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面试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面试由我局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体检一般安排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者,在中国地震局和江苏防震减灾网站公示7天。


  (六)报批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地震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用人手续。


  四、基本待遇及其他


  1.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五、联系方式


  1.电话:025-84285543(025-84285520传真)


  2.地址:南京市卫岗3号江苏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10014。


  4.电子邮箱:jssdzjrjc8411@点击浏览。联系人:汤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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