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参保人员将实行相应基数交费
各参保人员: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现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我市灵活就业(档案托管)人员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标准通知如下:
一、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00%的参保人员,以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2元为缴费基数,其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为同一基数。
二、选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00%的缴费确有困难的参保人员,以2010年泰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5%,即1868元为最低缴费基数;医疗保险、大病统筹以2009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1794元为最低缴费基数。
三、具体缴费标准
1、按照100%的基数缴费标准为: 单位:元
险种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
半年
缴费额
全年
缴费额
养老保险
3832
20%
766.40
4598.40
9196.80
医疗保险
3832
10%
383.20
2299.20
4598.新泰州人才网40
大病统筹
3832
0.8%
30.60
183.60
367.20
合 计
-
-
1180.20
7081.20
14162.40
2、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标准为: 单位:元
险种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额
半年
缴费额
全年
缴费额
养老保险
1868
20%
373.60
2241.60
4483.20
医疗保险
1794
10%
179.40
1076.40
2152.80
大病统筹
1794
0.8%
14.30
85.80
171.60
合 计
-
-
567.30
3403.80
6807.60
请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费,如超过一年以上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补缴后其医疗保险仅划拨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住院待遇需等待6个月后享受。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