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建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吃苦耐劳,勤奋进取,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2、学历大专以上(含大专);
3、年龄在25 -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有征收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 5 日——2012年10月 4 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姜堰市房地产管理处五楼办公室,联系人:宋晓霞,联系电话:82778936。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三张;
2、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二份。
本次招聘设定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为3:1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时未能达到开考比例,将在姜堰人才网公示并延长报名时间,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报人数开考。
三、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实行百分制。
1、笔试。笔试内容为征收和搬迁业务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征收和搬迁业务知识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1}16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2}1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2}2号)、关于调整《泰州市市区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的通知(泰政规{2012}7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2}8号)。(详见泰州建设局网)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计总分作为考生的总成绩。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科成绩必须均达60分。若总分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面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试用半年,试用期待遇1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姜堰市建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工。合同存续期间,工资待遇年薪约3万元(含所需缴纳的五险一金在内)。年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5、本简章由姜堰市建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姜堰市建业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