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通知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2-12-08 浏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泛吸引聚集优秀人才,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泰兴,中共泰兴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0名副乡局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职位方向及人数

  1、面向全省范围内选拔专业型领导干部6名,拟任泰兴市市级机关部门或经济开发园区副科职领导干部。其中:

  职位方向1:选拔化工类或医药化工类专业干部1名;

  职位方向2:选拔材料学类专业干部1名;

  职位方向3:选拔环境科学类或环境监察类专业干部1名;

  职位方向4:选拔规划类专业干部1名;

  职位方向5:选拔港口类或物流类专业干部1名;

  职位方向6:选拔食品工程类专业干部1名。

  2、面向泰州市范围内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选拔年轻干部4名(职位方向7),拟任泰兴市乡镇(街道)副乡级领导干部。

  二、公开选拔的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资格条件

  职位方向1—6:
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化工类、医药化工类、材料学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监察类、规划类、港口类、物流类、食品工程类专业毕业(专业类别根据《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确定);有相关工作经历;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担任正股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或任副股职及以上职务满4年,或在泰兴市2011年度工业30强企业担任厂级领导职务满2年。


  职位方向7:
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学历;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满2年。

  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工作满1年的,可不受职务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三、公开选拔的方法及程序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1、宣传发动。发布公告,通过有关媒体公布公开选拔的职位、条件、程序和方法。

  2、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对照条件和要求自行选择报名,填写《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从相关网页下载)。每人只能选报1个职位方向。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泰兴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12月10日—12月20日。

  报名方式分为两种:

  一是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个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直接到泰兴市委组织部(泰兴市行政办公中心10楼)进行报名。

  二是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个人近期2寸免冠电子彩照发送至泰兴公开选拔邮箱(txgkxb@点击浏览)。

  经资格初审,每个职位方向初审合格的人数与选拔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某一职位方向不足8︰1,则适当减少选拔人数或取消选拔职位方向。被取消选拔职位方向的报名人员,可另行改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以报考人员填新泰州人才网报的《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为依据,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因所填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参加公开选拔的,责任自负。

  3、笔试。笔试由泰兴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每个职位方向按面试人数与选拔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12月30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参加笔试,不受上述确定面试人选比例的限制,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

  4、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由泰兴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担任领导职位的适应程度。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由泰兴市委组织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职称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各一份。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员。

  5、履历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岗位关联度与学习专业背景、基层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立功受奖、学术研究和创新创造成果等,报考人员在面试前如实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泰兴市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组综合评价量化积分。

  6、体检。按照面试成绩占70%、履历分析评价得分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体验人数与选拔人数2︰1的比例分别确定职位方向1至6的体检人员,按1.5︰1的比例确定职位方向7的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该职位方向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组织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召开民主推荐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群众公认度,综合分析考察对象的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评估与岗位需求的相适度。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选按姓氏笔划为序向社会公告。民主推荐会上,组织考察对象自荐演说3分钟。

  8、差额票决。泰兴市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用人选。

  9、公示。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10、任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市委将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研究安排到具体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用手续。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对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23-87652502

  监督电话:0523-87632563、0523-8776605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泰兴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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