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社局:“4045”就业困难对象 社保补贴最长可享5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3-04-12 浏览 下载WORD

  近日,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文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进一步规范使用就业专项资金。
  2012年7月起实施的《泰州市市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次出台的新文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对灵活就业人员中女性年龄达40周岁(含)以上,男性年龄达45周岁(含)以上的就业困难对象,明确规定可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保补贴,现享受补贴期限已超过5年的人员不再享受(年龄的界定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他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对象,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下载 泰州人社局:“4045”就业困难对象 社保补贴最长可享5年 .doc

分享到: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