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区部分失业人员可享最长2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3-05-07 浏览 下载WORD

  泰州人才网讯:泰州市区失业人员迎来好的消息凡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长2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4月10日,泰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泰州市区部分失业人员特别扶助办法>》,在全国率先对失业人员开展特别扶助。
  据了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继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特别扶助:在市区(姜堰区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前暂不包含在内)范围内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2年,无法实现再就业的;女性48周岁至50周岁,男性58周岁至60周岁;参加失业保险且缴费满15年,其中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须满10年。
  特别扶助包含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两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下载 泰州市区部分失业人员可享最长2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doc

分享到: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