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3-06-09 浏览 下载WORD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确保困难家庭毕业生不挑不拣当年100%就业,江苏省在继续实施政府购岗、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等援助措施的同时,从今年起,对应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政府就业援助的重中之重。这些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直接关涉到一个家庭的脱贫。此前我省已经规定,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在我省,高校一般都会安排专门的求职补助经费,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省人社厅提醒,困难家庭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则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这些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作为托底帮扶的重要举措,从2011年起,我省连续三年每年由公共财政出资购买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专门用来安置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三年。2011年重点开发劳动基层平台服务岗位,2012年重点开发民政基层管理岗位,2013年主要开发基层公共卫生和司法等基层服务岗位。基层公益性岗位在每年9月份报名。

  各地人才服务机构还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建立专门台账,提供“一对一”重点推荐、重点指导、重点服务,优先安排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 (黄红芳)

下载 应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