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要求服务业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
泰州人才网讯:泰兴市人社局和市服务业发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泰兴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住宿、商场、超市、房地产、物流等服务业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刘亚洲是淮安泗阳县人,从事厨师行业20多年的他,去年7月份被我市某酒店聘请过来担任厨师长一职。今年4月份,酒店依法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按照通知,用人单位需实行动态申报,以实际参保人数的工资总额为基数,餐饮、住宿、商场、超市行业按缴费基数的0.8%缴纳工伤保险费,房地产、物流行业按缴费基数的1.6%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新泰州人才网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伤保险费转由职工个人承担。某酒店副总经理张胜认为,所有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稳定了员工队伍,化解了酒店的用工风险,一旦出现工伤,人社局会按照工伤条例作出一定的赔偿,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通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未依法参保或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职工个人可向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对于不参与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依法改正,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将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和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