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放宽就业失业登记条件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4-07-20 浏览 下载WORD

    取消发放的区域、户籍、身份等限制
    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日前,我市放宽就业失业登记条件,优化服务流程,城乡各类劳动者、外来劳动力、在校大学生均可以进行就业(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我市取消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的区域、户籍、身份等限制。凡在我市范围内就业或处于失业状态但有就业意向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外来劳动力,以及在我市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就读、有在泰就业意愿的毕业年度的学生,均可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遗失或损毁后需要补办的,取消遗失登报申明手续,由劳动者本人向原发证机构报损申请补办,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适当方式公示后重新办理。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人说,以前劳动者须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现在实现全市范围内《就业失业登记证》统筹发放管理,劳动者持有效证件及资料在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可就近办理、随时办结。
    为提高就业失业登记效率,我市还改进登记方式,就业失业登记成为参保、就业的必备程序。单位招用人员须先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录用(合同)备案,再进行社会保险申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办理退工、停保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者 陈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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