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管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管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和生理缺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40周岁;
4.要求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5.退伍军人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有精神病史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刁铺街道党工委组织科(刁铺街道办事处三楼)
3.报名要求:请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1张2寸照片和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传真件代为报名。
五、招聘方式:
1.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获得入围资格者由刁铺街道组织科组织统一体检。
3.体检合格者,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正式录用人员。
4.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参照刁铺街道非行政事业人员待遇执行。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党工委组织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戚 玲
电 话:0523-86161144
地 址: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刁铺街道办事处三楼
组织科(泰州高港刁铺环溪路50号)
附:招聘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