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特公开招聘外国语学院院长、音乐学院院长、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报名应聘(我校常年招聘海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
一、岗位及条件要求
1.外国语学院院长1名,硕士及以上、教授,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学科背景;
2.音乐学院院长1名,教授,具有音乐与舞蹈学学科背景;
3.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1名,博士、教授,具有药学、中药学、化学或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背景。
要求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知名度;管理经验丰富,执行力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有带领本学科快速发展的能力。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服务期不少于8年。
二、相关待遇
属于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首聘期(三年)内执行正高二档或正高三档工资待遇标准,首聘期满后按岗付薪。
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金(外国语学院院长、音乐学院院长15万元,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25万元);过渡房免费居住两年。
三、招聘方式
1.应聘方式:来人、来函或E-mail报名均可。
2.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在泰州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3)近五年代表作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4)主持的科研项目名称、获奖情况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泰州人才网提醒请将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tzxyrsc @ 126 . com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25300
联系人:吕老师、卜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667801;0523-8666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