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泰州人才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共20家,计划招聘22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22日至1997年8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会计、经济、统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08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8月22日);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海陵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其中,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区组织人社部门的要求自行组织,并上报结果。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组织人社部门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相关要求及各岗位的专业参考目录、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等均在上述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海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可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2);
(2)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报考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出具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用工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简介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兼报者一律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3)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出,招聘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组织人社部门及时在现场及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6:00。凡申请添加,但未在网上和报名现场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报市公开招聘综合主管部门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区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15:00~17:30),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海陵南路628号,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凭居民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综合成绩于2015年9月21日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考生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组织人社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费100元/人。
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一场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参加体检的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如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聘用通知书》或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不递补。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海陵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海陵区委组织部、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26200(区委组织部),0523—86228791(区人社局)
举报电话:0523—86231572(海陵区纪委、监察局)
附件2.海陵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4.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添加申报表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
泰州市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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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单位名称 | 经费来源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区委统战部 | 海陵区宗教团体管理中心 | 全额 | 01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文字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面向在海陵区所辖村(社区)工作满三年的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
区总工会 | 海陵区总工会干部学校 | 全额 | 02 | 专技岗十三级 | 财务会计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
海陵区职工服务中心 | 差额 | 03 | 管理岗十级 | 接待受理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区红十字会 | 海陵区红十字救护培训中心 | 全额 | 04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红十字会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类、卫生事业管理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区教育局 | 泰州市九龙实验学校 | 全额 | 05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学校会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 | |
泰州市苏陈实验小学 | 全额 | 06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学校会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经济管理类 | ||
区司法局 | 海陵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 | 全额 | 07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 1 | 本科 | 法学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区人社局 | 泰州市罡杨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 全额 | 08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就业、退休人员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经济、会计、统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经济、会计、统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
区农委 | 海陵区气象服务中心 | 全额 | 09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市气象服务等相关工作 | 1 | 研究生 | 大气科学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海陵区畜牧兽医站 | 差额 | 10 | 专技岗十三级 | 工作地点为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并需从事夜间屠宰检疫、执法等工作 | 2 | 大专及以上 | 兽医类 | 适合男性 | |
海陵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 | 11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渔业管理、执法等相关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渔业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海陵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 全额 | 12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食品安全类、食品工程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区统计局 | 海陵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统计站 | 全额 | 13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街道统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统计类 | |
海陵区城东街道统计站 | 全额 | 14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街道统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统计类 | ||
区审计局 | 海陵区房屋征收(搬迁)与补偿审计办公室 | 全额 | 15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房屋征收(搬迁)审计工作,经常有夜班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审计类、工程预算类 | 取得相应学位,适合男性 |
苏陈镇 | 泰州市苏陈镇农业农村工作服务中心 | 差额 | 16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泰州市苏陈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差额 | 17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文字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
罡杨镇 | 泰州市罡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差额 | 18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乡镇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相应学位 |
城东街道办事处 | 海陵区城东街道城乡工作服务中心 | 差额 | 19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推广、村镇综合管理等服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农业管理类、农学类、蔬菜学类 | 取得相应学位 |
城南街道办事处 | 海陵区城南街道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差额 | 20 | 管理岗十级 | 从事财务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财务会计类 | |
京泰路街道办事处 | 海陵区京泰路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差额 | 21 | 专技岗十三级 | 从事农村经济管理或文秘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金融类、中文类 |
海陵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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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考专业 | 可报考相近相关参考专业 |
1 | 中文类 | 中文、应用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汉语言、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民间文学、现代汉语、现代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字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文秘、秘书学、涉外文秘、文秘与档案、公共关系学与文秘、公关秘书、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商务秘书、现代文秘、现代文秘与文化传播、现代文秘及办公自动化、涉外商务秘书、新闻与文秘、法律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档案秘书、科技文秘、商务文秘、文秘教育、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汉语言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中国语言文化、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戏剧影视文学、中国学、语文教育、中国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汉语国际教育等 |
2 | 财务会计类 | 统计与财会、铁道财会、医药财会、财会统计、财务会计统计、经营策划与财务分析、会计学、财务会计、工业会计、行政事业财务会计、企业财务会计、基建会计、会计电算化、商业财务会计、现代会计、会计与文秘、银行会计、国际会计、涉外会计、西方财务会计、工程预决算会计、外贸与会计、财务管理、会计与营销、财会、财务、税收财会、财会审计、理财学、企业理财、财务管理与审计、财务会计与审计、文秘与财务管理、财务财会、财务与金融管理、投资财务与信用、财务会计与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与会计、投资与理财、农业财务、会计学教育、财会电算化、会计信息技术、注册会计专门化、财务报表分析、财会教育、财务会计教育、会计信息化、会计与审计、企业财务管理、会计硕士等 |
3 | 金融类 | 金融、金融学、金融工程、资本市场、公司金融、国际金融、风险投资管理、货币理论与政策、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证券期货、基金管理、投资财务、外汇、国际保险、理财学、金融理财、金融经济、证券与金融、金融证券、金融保险与证券、金融管理、国际贸易与金融、银行管理、保险学、社会福利与保险、金融投资、投资财务与信用、投资理财与经纪、信贷投资、金融市场分析、国际金融与国际经济、投资银行、投资策略、财务报表分析、金融监管、公司理财、资产评估、证券投资、证券投资管理、货币银行学、城市金融学、金融保险与会计、金融保险与社会保障、投资金融学、金融事务、农村金融、财务与金融管理、邮政金融、金融网技术、金融与管理、金融数学、经济与金融等 |
4 | 统计类 | 统计学、综合统计、计划统计、统计与财会、计划会计统计、工业统计、社会经济统计、应用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财会统计、运输会计统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金融统计学、生物统计学等 |
5 | 审计类 | 税务与审计、审计、财税与审计、会计与审计、金融审计、电算会计与审计、财会审计、会计审计与税务代理、邮电审计、基建审计、国际审计学等 |
6 | 法学类 | 法学、法律、商务法律、法制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法、诉讼法学、军事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劳动法学、国际法、国家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科技法学、民商法学、商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贸易法、金融法学、财税法、涉外经济与法律、律师事务、法律事务、律师、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劳动改造法、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律事务、社会保障法学、国际公法、海商法、治安法、法律硕士等 |
7 | 经济管理类 | 管理学、经济管理、经管、商贸管理、商务管理、工业经济管理、市场信息管理、金融管理、国际经济合作、商务管理与电子商务、劳动经济管理、国民经济管理、国际投资管理、投资经济管理、国民经济计划和管理、经济管理与贸易、国际运输与保险、财经管理、财经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与法律、城市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建筑经济与管理、人口与经济管理、劳动经济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邮电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实务、物流管理、体育经营与管理、现代营销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经济与工商管理、体育产业管理等 |
8 | 渔业类 | 渔业经济管理、淡水渔业管理、渔政经济管理、渔业管理、渔政、渔政管理、渔业资源与管理、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渔业资源等 |
9 | 食品工程类 | 食品、食品工程、食品科学、食品分析、生鲜食品加工与经营、食品工艺、食品工艺教育、食品加工、粮食工程、食品加工与管理、食品开发技术、食品生物工程、营养与食品科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绿色食品生产与管理、食品营养与保健、食品科学与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质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轻工纺织食品、乳品工程等 |
10 | 食品安全类 | 食品营养与安全、营养与食品卫生、食品卫生检验、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与检测、食品检验与质量管理、食品检验、食品加工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安全与检验、食品分析与检验、动物食品卫生检验、食品营养及检验、食品营养及检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工艺与检测、食品工艺和质量监控、生物化工与食品检测等 |
11 | 工程预算类 | 工程预算、工程预算与管理、工程概预算、工程造价、工程预算与管理、基建预算管理、建筑经济、建筑会计与工程概预算、建筑概预算、建筑工程造价等 |
12 | 大气科学类 | 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大气探测、应用气象、大气物理、海洋气象、农业气象、环境气象学、大气遥感、大气辐射学、区域气候学、气候动力学、大气环境与大气化学等 |
13 | 卫生事业管理类 | 公共卫生、卫生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 |
14 | 临床医学类 | 生物医学及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临床医学、口腔临床医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临床、临床检验、儿科医学、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放射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麻醉学、计划生育医学、传染病学、眼耳鼻喉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口腔医学、精神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法医学、康复治疗学、内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急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壮医学、哈医学等 |
15 | 兽医类 | 兽医生物制品、临床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学、兽医微生物、兽医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动物检疫、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寄生虫学与寄生虫、兽医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兽医病理学、兽医药理学与毒理学、兽医产科学、兽医外科学、传染病学与预防兽医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及卫生检验、兽医公共卫生、动物卫生检验、动植物检疫、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畜牧兽医、动物医学等 |
16 | 农学类 | 作物农学、农学、农业、农业计划与统计、农业贸易、农业环境保护、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推广、土地规划利用、农产品加工工程、农业综合技术与管理、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业史、植物保护、土壤学、农药学、农业微生物、作物遗作育种、现代农业、现代农艺、农业水资源利用与管理、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热带作物、作物遗传育种、果树、植物保护、药用植物、茶学、草学、烟草、烟草种植、种子生产检测与经营、现代农艺、农林技术推广、农作物、农业资源利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动物经营与饲料加工、农产品贮运与加工、葡萄栽培与酿酒、商品花卉、花卉、农经推广、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草业科学、农村区域发展、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生物资源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技术、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资源环境科学、应用生物科学、果蔬贮藏与加工、茶加工、农艺教育、农产品质量检测等 |
17 | 蔬菜学类 | 蔬菜花卉、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生产、植物医学、植物科学与技术、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蔬菜学、蔬菜园艺、蔬菜栽培、设施蔬菜栽培等 |
18 | 农业管理类 | 农经、农业经济、农业资源经济与土地利用、农畜特产品经济管理、农牧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农经推广、农业经济及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与法律、乡镇企业管理、农业经营管理教育、农业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农业资源开发与管理、农业综合技术与管理、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农学管理、农经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