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是泰州市民政局直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位于海陵区迎春东路与春晖路交汇处),业务范围是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体娱乐和教学活动。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在新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开展各类老年文体活动和赛事的策划、组织和执行等相关工作,编排各类老年培训课程并组织实施,管理维护各功能室电子设备和相关设施。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富有爱心、孝心、责任心,热爱老龄工作;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前、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文娱活动特长、文体活动策划或讲解实践经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应具备一定的办公软件(WORD、EXCEL、PPT)操作水平。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经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由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方需要此环节)、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泰州市民政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市民政局网站、泰州人才网、“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和现场审核相结合。
(1)报名时间和地点:①网上投送报名材料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17时。②现场审核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海陵区春晖94号)610办公室。联系人:孙小燕,联系电话:81550201。
(2)网上报名时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366209884@ qq . com。①贴有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③最高学历或适合本工作的专业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社会工作师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或从事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材料。⑤表彰奖励证书。⑥本人公开发表的调研文章、论文等业绩资料。现场报名审核时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
(3)报名者可登录泰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与原用人单位无法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④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5)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与考察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开考比例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和面试
当报名人数超过20人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与市老年活动中心业务范围相关的应知应会知识,不指定教材和具体范围。笔试成绩排名前20名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泰州市民政局网站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由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与拟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考生应在两周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管理和待遇
具体工作岗位服从本单位统筹安排,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本单位正式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人员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一经录用,享受相应的结构化工资及福利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收入4万元左右。
五、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与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0523-86198839 86393619。
本公告解释权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泰州市老年活动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