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财务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9-08-05 浏览 下载WORD

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在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财务经理1名,财务总账1名。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财务经理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出生);

4、学历要求:财务类专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优先;

5、8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等岗位经验,能熟练操作金蝶等财务管理软件及office软件;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能力强、责任心强、工作严谨认真。

财务总账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出生);

4、学历要求:全日制财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5、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等岗位经验,有较丰富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控制经验;

6、思路清晰,工作严谨,责任感强,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二)招聘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指导和监督下,由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8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姜堰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7月31日—8月9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9:15—11:45   下午2:45—5:45

2、报名地点:泰州三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姜堰区上海路9号三楼)。

3、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现场填表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2)报考者应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招聘岗位要求,自愿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或因其他原因骗取考试资格的,立时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时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费凭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取。

(四)资格复审

对拟体检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报名时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姜堰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性质,与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录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实施,并依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聘用关系:

(1)在聘用期间违反工作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能力素质不能胜任工作需要的;

(3)其他原因需解除合同的。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城投公司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及联系电话:

三水公司电话: 0523-88241919(李女士)

城投公司电话:0523-88271158

泰州市姜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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