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9-10-07 浏览 下载WORD

2019下半年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商学院教师招聘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依托名城、名校,滋养于泰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继承与弘扬南京师范大学厚生精神,遵循“蕴德论道、励学力行”的校训,形成了“明德、尚学、创新、和谐”的校风,建成了泰州历史上第一座万人本科大学。“十三五”期间,学校围绕“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奋斗目标,坚持特色发展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开放融合战略,坚定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以生为本,突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努力办好学生、家长、社会和政府满意的大学。

     学校位于泰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35亩,培养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等门类的本科应用型人才;建有13个二级学院(部),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8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10763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业绩;在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武书连主持)完成的《201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我校位列全国第17位,江苏第2位。

     商学院创始于2004年,是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最早设立的院系之一。学院坚持特色办学理念和应用型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秉承“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重应用、强能力”的基本原则,以“严管、善教、乐学”为育人理念,以“政治觉悟高、专业基础实、创新精神优、社会适应性强”为育人目标,逐步形成了基于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广泛合作的“一真二准三融合”应用型商科人才培养模式。商学院涵盖经济学、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四个本科专业。依托商学院,先后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泰州分院、泰州市金融学会合作成立了泰州市金融研究所,与泰州市中小企业局合作建立了泰州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泰州市中小企业培训基地等。2018年,泰州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135工程”智库“泰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中心”落户商学院。

     近年来,商学院四个本科专业全部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评估检查,其中“工商管理”专业获评首批江苏省独立学院星级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先后入选校级特色专业。稳步提高的教学质量、倍受瞩目的师生获奖、和谐奋进的内部环境,使商学院受到了省、市主流媒体的关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泰州日报》、《泰州晚报》、中国高校网等先后多次报道商学院办学成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性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三)认同学院办学理念,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和学历;

2.具有高校教师序列副教授职称(45周岁以下);

3.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应聘要求

(一)应聘方式

     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登录网址:点击浏览,注册后进入个人主页面填写简历,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在附件中上传,另备原件待核。网上进行填报应聘信息的同时亦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申请应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

(二)应聘时间:本次教学科研人员应聘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

(四)笔试、试讲和面试通过者,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在职在岗人员体检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拟录用人员由人事处单独通知到个人。

五、聘用方式

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

(一)学校人事处政策方面的咨询:

 夏老师 姚老师  0523-86152770

(二)商学院专业方面的咨询:

 夏老师  0523-86152311

七、招聘岗位

单位

岗位

数量

招聘条件

专业

资历

商学院

教师

1

经济学类

应聘人员需要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位和学历证书;

2.高校教师序列副教授(45周岁以下)职称证书;

3.全日制优秀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

提供发表的CSSCI、SCI或SSCI期刊论文证明;或提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证明;或提供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证明。

商学院

教师

2

财务会计类

商学院

教师

1

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统计学、系统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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