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女子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9-12-05 浏览 下载WORD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女子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及招聘人数

该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交通民警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置交通治安突发事件。计划招聘5人,均为女性。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女子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女子警务辅助人员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性别 招聘名额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
警察支队医药高新
区大队
交通管理警务
辅助人员
女性 5 大专及以上学历 18-35周岁 不限     复员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具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身体强健,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 日至2001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净身高在165cm以上;

4.截止到报名时,具有泰州市户籍人员;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高新区人社局)、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以下简称高新区交警大队)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事项

高新区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点击浏览)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名单均在上述网站公布,《报名表》可在上述网站下载。

报名与资格审查。2019年12月12日起开始接受报名,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泰州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高新写字楼群楼北侧(高新区交警大队一楼办证大厅)报名,填写《报名表》。

(二)体能测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试内容:

8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30分)、4×10米往返跑(30分)。

体能测试由高新区交警大队组织,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及格分60分,面试不及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退伍军人在面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时加3分,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加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3天内,面试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的在高新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五、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进行岗前培训及岗位适应。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与泰州市英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正式聘用后年收入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六、本简章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327921、89690235

附件:1、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女子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报名表.doc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下载 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医药高新区大队公开招聘女子警务辅助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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