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科技创新奖励标准敲定
近日,海陵区政府修订了原有科技创新奖励办法,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奖励标准。
海陵区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贡晶说,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对于企业技术创新载体奖励标准从原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分别奖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增加到30万元、20万元和3万元。对于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而原办法对获批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和2万元。
新《奖励办法》将原来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奖励2000元、500元和300元调整为按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两类奖励,职务发明分别奖励3000元、1000元和400元,非职务发明按50%奖励。(记者 范进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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