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顶岗实习,按小时计酬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3-07-04 浏览 下载WORD

  7月1日起,泰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最低工资具有刚性调节作用,如遇企业不执行,劳动者可拨打12333电话投诉。

  泰州从去年将最低工资标准从二类、三类调整到一类、二类后,今年又向省政府申请将撤市建区的姜堰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二类变为一类。该区人社部门表示,目前姜堰执行的还是二类工资标准,如果省政府批准,立即执行一类标准。

  眼下正是学生暑期实习和勤工俭学的高峰期。长期以来,学生顶岗实习的工资报酬一直没有明确标准,往往都是用人单位说了算,甚至到头来还遭遇克扣,也是每年夏天劳动监察部门接受的投诉热点之一。

  此次江苏结合最低工资标准出台,首次明确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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