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泰兴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社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过泰兴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6名。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本人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
5、有泰兴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无纹身。
三、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泰兴人民法院804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报名时需交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
1、笔试。主要考查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水平。不指定复习用书。
2、听打能力测试。试语速每分钟120字,输入法自选。听打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入正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每分钟输入50字以上为达标,得100分;每分钟多输入一个字加0.2分;每分钟输入少于50字的不得分。
笔试、听打能力测试成绩分别于考试次日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外网(www . txfy . gov . cn)与新泰州人才网上公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笔试40%、听打能力测试60%折算成绩,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需缴纳100元面试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20%、听打能力测试40%、面试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泰兴市人民法院外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听打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递补。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并按规定体检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主要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培训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工资待遇按泰兴市人民法院合同制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泰兴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991222;监督电话:0523-87991298。
附:《泰兴市人民法院招聘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
泰兴市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