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监督和促进全市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市中级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正司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过泰州人才网公告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条件
(一)聘任对象
25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在泰州地区工作或生活的中国公民。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关心法院工作,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水平;
3、热心司法监督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
二、公正司法监督员职责
1、对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有关问题,以及如何改善司法环境、提升司法公信提出意见和建议;
2、广泛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并及时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反馈;
3、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以及执行廉洁办案有关规定实施监督;
4、参加监督员会议、列席本院相关会议。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并填写《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聘公正司法监督员报名登记表》(附后),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30-18:00。
3、报名地点: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40室,联系电话:86391822。
四、考核及聘任
聘任名单确定后,在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新泰州人才网阳光法院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任的,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予以聘任。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聘公正司法监督员报名登记表》下载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