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村劳动力受培训可获补贴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4-13 浏览 下载WORD

    本报讯 (记者 王琦)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从今年起本省农村劳动力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可以享受相应的培训鉴定奖励补助。

    《办法》规定,本省农村劳动者当年在省内任何地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和一折通复印件,直接到获证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申请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奖励补助标准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300元/人、初级《职业资格证书》600元/人、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000元/人、高级《职业资格证书》1200元/人。为体现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急需紧缺工种的扶持,《办法》还规定已经获得转移培训省级补助资金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以再次享受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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