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严重违纪3年内禁考
来源:泰州人才网 日期:2011-04-13 浏览 下载WORD

    新华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赵超)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新修订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日前出台,其中规定对于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最高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据了解,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始于1990年,是一项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的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此次出台的规定指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规定还指出,对于其他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两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

    据介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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